您的位置首页 > 就医指南 > 正文
门诊就医流程

      1、挂号室挂号,领取就诊卡,初诊病人在病历上填写好姓名、地址等相关内容,复诊病人持复诊卡挂号;医保病人及规定病种的病人需出示医保卡或规定病种卡;
      2、持桐乡市重性精神病人助医券的,需实行实名制挂号。
      3、持病历到候诊室候诊。
      4、医师接诊时,病人或家属应详细叙述病情,配合医师进行体格检查和精神检查,听取诊断和治疗意见,然后到收费、配方窗口办理付费、取药手续。如需医技检查,应持申请单到收费窗口付费后方去检查,检查结束后将报告单交接诊医师;
      4、须开具医疗证明者,由接诊医师按规定开具相关证明,到医务科审核盖章后有效。
      5、需要住院的,按入院程序办理。

      如有疑问可询问导医台   电话:0573-89380120